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朋友:
你们好!
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,我院根据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,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各项防控措施。在此,我们特为前来我院的患者及家属,整理了这份特别的温馨提示,请您来院前仔细阅读。
No.1
如无特殊事宜,请避免探视(能不探视则不探视)。可采取电话、微信、短信等慰问方式,避免交叉感染。
No.2
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并开医嘱,需要陪护者护士会进行床旁告知,每位患者限留1位陪护。
No.3
探视、陪护人员请全程戴好口罩,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。口罩必须遮住口、鼻,咳嗽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、包裹,没有纸巾时注意用手肘部遮挡,不随地吐痰,使用过的纸巾、口罩扔入黄色垃圾桶里。
No.4
进入诊疗区域,注意手卫生(勤洗手),接触公共物品后应注意正确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液,做到手掌、手背、指缝、指头、腕部全部清洁到位。
No.5
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,请不要来院探视、陪护:
★发热(37.3度及以上);
★两周内曾有湖北省及周边地区,或其他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;
★两周内与来自上述地区的人员有过接触史;
★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;
★有发热、乏力、腹泻或呼吸道症状如干咳、胸闷、气促等不适症状;
★聚集性病例(聚集性病例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,如一个家庭、一个工地、一个单位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,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的情形)
No.6
所有来院人员需测量体温、预检分诊。请您按照医院指示标识,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入和离开医院,有序进入诊区。
以上事宜,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,敬请广大患者理解!为了避免感染,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加强自我防护,出门戴好口罩,平时注意勤洗手,多通风,做好自我防护工作,请照顾好自己,对自己和家人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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